为贯彻落实国家稳住经济6个方面33项政策和省142条一揽子政策措施,遵义市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形成了144条贯彻落实措施,为提升政策措施知晓率,特发布本办理指南。
一、财政政策(17条)
(一)政策内容:持续加快留抵退税进度,进一步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存量留抵退税,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存量留抵退税在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
支持对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办理时限:2022年4月1日—2022年6月30日前
申请材料:退(抵)税申请表
办理程序:在规定的留抵退税申请期间,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税务局0851-28223941
(二)政策内容: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支持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办理时限:2022年4月1日起
申请材料:退(抵)税申请表
办理程序:在规定的留抵退税申请期间,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税务局0851-28223941
(三)政策内容:用好已下达的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力争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
支持对象:国有企业
办理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
办理材料:专项债资金支出凭证,银行流水、项目建设进度佐证材料、项目工程进度佐证材料、工程照片等
办理程序:属于已发行专项债债券项目,根据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报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拨款,将相关支付佐证材料、项目建设进度录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执行库项目建设进度及项目实物工作量登记版块。
政策咨询单位:市财政局地方金融与债务管理科 15186717727
(四)政策内容:贯彻落实省级扩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措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
支持对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办理时限:2022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
办理材料:贷款基础资料,证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相关资料,反担保物相关资料,其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求的补充资料。
办理程序:中小微企业直接在企业所属行政区域的市、县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单位直接办理,再由融资担保机构统一报送至市、县两级财政局。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财政局地方金融与债务管理科 15519230558
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0851-23116787
(五)政策内容: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应贷尽贷、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支持对象: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办理时限: 2022年6月1日起
办理材料: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
办理程序: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0851-28234799
(六)政策内容:贯彻落实全省支小支农担保业务保费支持政策。
支持对象:小微企业、“三农”主体
办理时限: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办理材料:投保人(被保险)人姓名或者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及其他经办机构要求的材料。
办理程序:在各县(市、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财政局地方金融与债务管理科 15519230558
(七)政策内容:全市各级政府采购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
支持对象:小微企业
办理时限:2022年7月1日起
办理材料: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程序: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与国有资产管理科0851-28264117
(八)政策内容:梳理年度采购计划,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按照统一质量标准,确保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
支持对象:小微企业
办理时限:2022年7月1日起
办理材料: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程序: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与国有资产管理科0851-28264117
(九)政策内容:对国家和省审核通过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需求项目,各地按程序将条件成熟的项目及时推送至储备库,待省级分配额度后,从储备库中选择专项债券发行项目,待债券发行成功、省级转贷资金到位后,积极组织实施。
支持对象:国有企业
办理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办理材料:立项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主管部门业务处室变更说明、法律意见书、环评批复、初设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绩效报告、前期资金投入、后续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工程量、专项债信息披露表
办理程序:通过发改审批立项项目,进入发展改革系统国家重大项目库且通过财政部审核的需求库项目(各库流程:基础库→需求库→储备库→发行库);项目单位填报储备项目计划后经县、市、省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审核通过,按照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专项债发行计划按期发行;省级专项债资金拨付后,各企业根据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向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申请专项债资金使用。
政策咨询单位:市财政局地方金融与债务管理科 15186717727
(十)政策内容:加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
支持对象:各县(市、区)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情况报告、请示文件等
办理程序:会同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争取。
政策咨询单位:市财政局预算科 0851-28217131
(十一)政策内容:继续开展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使用等工作,积极争取省级前期工作经费,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新增领域支持。
支持对象:国有企业
办理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办理材料:立项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主管部门业务处室变更说明、法律意见书、环评批复、初设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绩效报告、前期资金投入、后续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工程量、专项债信息披露表
办理程序:1.符合专项债申报相关条件;2.通过发改审批立项项目,进入发展改革系统国家重大项目库且且有专项债资金需求;3.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经财政部、省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专项债项目;4.按照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专项债发行期限内申报发行。
政策咨询单位:市财政局地方金融与债务管理科 15186717727
市发展改革委综合规划科 0851-27613421
(十二)政策内容:积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更多支持遵义。
支持对象:小微企业、“三农”主体
办理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办理材料:按省财政厅金融处要求的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在企业所属行政区域的市、县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单位所在地直接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市财政局地方金融与债务管理科 15519230558
(十三)政策内容: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支持。
支持对象: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
办理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办理材料:按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填报担保业务后按相关文件申请办理。
办理程序: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担保机构营业执照等证件、经银行机构等有关部门确认的担保业务明细,同时能提供担保机构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受保企业与担保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企业与银行的贷款合同等资料。
政策咨询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民营科 0851-27613248
(十四)政策内容:对接国发〔2022〕2号文件,争取蓉遵高速扩容工程(仁怀至遵义段)、观音水库2个项目加快建设,推动重庆至贵阳高铁、泸州至遵义高铁、乌江航道提升工程、遵义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纪念馆、遵义机场口岸建设、杭瑞高速繁忙段扩容改造工程等7个单列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加大打捆类73项项目谋划争取,力争获得更多支持。
支持对象:各项目单位
办理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办理材料:项目建设的支撑资料。
办理程序:加快各项目的前期工作办理,助推项目资金争取。
政策咨询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综合交通科 0851-27613431
(十五)政策内容:跟进并及时落实国家留抵退税新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范围政策。
支持对象:各相关企业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退(抵)税申请表》。
办理程序: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市税务局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 0851-28827688
(十六)政策内容:跟进国家和省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前提下,落实省级实施办法,对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落实阶段性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政策。
支持对象: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一份。
办理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办理材料: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一份。
办理程序:在各政务大厅的人社(社保)窗口或“贵州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0851-28925560
(十七)政策内容:加大对教育部、人社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农业部、南方电网、农业银行、中国贸促会等11个部委已出台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配套支持政策的对接争取。
支持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办理时限:长期
办理材料:根据申报要求提供。
办理程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市闯新办 0851-27613430
二、金融政策(9条)
(十八)政策内容: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今年底。
支持对象: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
办理时限:2022年7月1日起
办理材料: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
办理程序: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0851-28234799
(十九)政策内容: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支持对象: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
办理时限:按国家政策规定确定
办理材料: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
办理程序: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0851-28234799
(二十)政策内容: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支持对象:疫情影响延期贷款企业
办理时限:疫情影响期内
办理材料: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
办理程序: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0851-28222401
(二十一)政策内容:国有企业结合实际在往来款确权等方面应给予积极支持配合,引导国有企业帮助上下游企业确认账款。
支持对象:市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的上下游企业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合同、欠款证明等能够证明往来款项资料。
办理程序:由国有企业对往来账款进行确认后,登记造册报市国资委备案。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国资委0851-28212899
(二十二)政策内容:支持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赴境外上市。
支持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办理时限:无
办理材料:按上市要求提供
办理程序: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地方金融监管局0851-27613918
(二十三)政策内容:支持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和农村中小法人金融机构,积极争取国家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继续争取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
支持对象: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根据再贷款办理要求提供资料
办理程序:按再贷款办理条件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 0851-28250576
(二十四)政策内容:建立重点领域债券支持后备项目库,积极争取我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双创等金融债券融入资金支持企业发展,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支持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
办理程序: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各金融机构要求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发展改革委建设项目管理科 0851-27613418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0851-27613918
(二十五)政策内容: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银行长期限贷款和保险机构长期资金向遵义倾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加大对水利、公路、铁路、水运、物流等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支持力度。
支持对象:水利、公路、铁路、水运、物流等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提供。
办理程序: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 0851-28250576
(二十六)政策内容:跟踪落实好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政策,加大再贴现力度,以供应链融资和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支持对象: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的企业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提供。
办理程序: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 0851-28223509
三、保就业政策措施(13条)
(二十七)政策内容:强化返乡农民工动态监测,落实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措施。
支持对象:返乡农民工
办理时限:长期
办理材料:由县、镇、村三级建立返乡农村劳动力动态监测台账,镇、村建立就业服务台账。
办理程序:无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28662711
(二十八)政策内容:对今年以来新吸纳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按每人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到2023年6月30日。
支持对象:吸纳返乡农民工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生产经营主体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花名册及返乡农民工身份证明、招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复印件、半年工资发放明细、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其中,属企业的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属个体工商户的需经其经营负责人签字确认)等。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账(单)由人社 部门内部核查。
办理程序:生产经营主体向注册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28662711
(二十九)政策内容:返乡农民工进驻各类开发区、园区标准厂房创业的,免缴租金、物管费、卫生费等费用,适当减免水电费。
支持对象:返乡农民工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无
办理程序:到创业所在地工业部门直接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工业和能源局 0851-27613232
(三十)政策内容: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按规定享受注册登记改革、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补贴、创业培训等政策支持。
支持对象:高校毕业生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1.自主创业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1)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2)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或退役军人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经当地人社部门查阅创业主体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并审核合格后,按规定一次性拨付到创业主体的银行账户。
2.申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1)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表;(2)创业者办理的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3)在各类集贸、商贸市场等租用摊位、门面从事经营,签订租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及支付租金的凭证;(4)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合格后,按规定拨付到创业主体的银行账户。
办理程序:直接向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28662765
(三十一)政策内容:对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年底。
支持对象:所有企业
办理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办理材料:等待省级明确
办理程序:直接向所在地社保局申请“贵州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数据确认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0851-28662675
(三十二)政策内容: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人员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
支持对象:经市县两级人社部门批准的就业见习单位
办理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办理材料: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位发放生活补助凭证)、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发票(保单、报销凭证)复印件、与就业见习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等;为留用见习办理社会保险由人社部门内部审核,不提交资料
办理程序:到全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贵州公共招聘网(http://gzggzpw.gzsrs.cn/)网上办理,经就业补助资金拨付程序,拨付到见习单位(基地)基本账户上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28663619
(三十三)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支持对象:在本市创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一定创业能力的下列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农村自主创业人员。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件;证明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转业军人证明证书》、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司法部门《刑满释放证明》其中一项);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反担保措施必备的相关材料(①房产抵押的需提供财产所有人的抵(质)押担保承诺书,身份证,结婚证。②个人保证担保的需提供:担保书(需夫妻双方签字加盖手印)、户口、身份证、结婚证、所在单位收入证明(加盖单位行政章))。
办理程序:由经办银行提交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及贷款人的贷款情况的明细,交由人社部门、人民银行审核确认,然后报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贴息资金。再由经办银行将贴息资金打到每个贷款人的账户。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28662795
(三十四)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支持对象: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行业准入证等相关证照;企业职工花名册,工资表(单位盖章)及工资支付凭证。吸纳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的证件(证明其符合条件的证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转业军人证明证书》、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司法部门《刑满释放证明》其中一项。)和身份证。企业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的1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票据等资料证明;经营场地房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办理程序:由经办银行提交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及贷款人的贷款情况的明细,交由人社部门、人民银行审核确认,然后报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贴息资金。再由经办银行将贴息资金打到每个贷款人的账户。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28662795
(三十五)政策内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组织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就业,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
支持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1.乡村振兴、生态移民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认定证明;2.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3.企业发放工资明细账(单)、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省内就业的不再提供,调整为人社部门内部核查)
办理程序: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人社部门审核、公式后予以拨付。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28662711
(三十六)政策内容:市场主体组织其他农村劳动力跨省务工,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
支持对象: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补贴申请表、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缴纳社保印证材料
办理程序: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注册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28662711
(三十七)政策内容:对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按照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他农村劳动力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支持对象:脱贫人口及其他农村劳动力
办理时限:现在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材料:(1)自行外出到省外就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招用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或3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证明、补贴申请表。(2)由相关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统一组织到省外就业的,须提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活动,同意后组织实施。需提供包(租)车合同、费用证明材料、补贴申请表、花名册。
办理程序:由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到申请人员个人账户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28662675
(三十八)政策内容:符合条件且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县(市)区,按规定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
支持对象: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参保企业
办理时限: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办理材料:无
办理程序:在“贵州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数据确认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社保局0851-28662675
(三十九)政策内容: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发放到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通过自学或个人缴费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特种(设备)作业等证书给予证书直接补贴。
支持对象: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参保企业
办理时限:根据省级政策适时调整
办理材料:一、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1.资金申请报告;2.资金审批表;3.学员信息表;4.工资流水或参保证明;5.学员签到册;6.检查记录表;7.安全检查申请表;8.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等。
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一)培训申请。列入学徒培训计划的企业开展培训前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备案表(含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计划) ;2.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3.学徒名册、身份证复印件;4.劳动合同复印件、参保缴费记录;5.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二)补贴申请。培训任务完成后企业申请培训补贴资金应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2.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或复印件;3.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4.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
三、证书直补:1.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特种(设备)作业等符合申报条件证书;2.身份证或户口簿;3.本人银行卡;4.工资流水或参保证明;5.证书补贴申请表(含员工花名册)
办理程序:由企业到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直接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28662656
四、稳投资政策(11条)
(四十)政策内容:加快观音水库等大型水库建设,上半年开工1个骨干水源工程。
支持对象:项目建设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办理程序:向市水务局申报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大型水库建设协调领导小组0851-28230317
市水务局计财科0851-28931970
(四十一)政策内容:建立吸引民间投资参与重点项目库,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支持对象:有项目投资计划的企业
办理时限: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办理材料:项目法人单位信息、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项目通过多规合一平台协同咨询办理情况
办理程序:方式一、按照属地原则,可在各县、自治县、区(市)发展改革局,新蒲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局申报入库。方式二、在遵义市发展改革委申报入库。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发展改革委建设项目管理科 0851-27613418
(四十二)政策内容:健全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各地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适度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适当降低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
支持对象:1.房开企业
具体政策:落实《遵义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试行)》,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成品住宅建设实施区域和比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申报成品住宅基本型和提升型的建设比例;商品房预售许可按楼栋进行审批,不得分层、分单元审核,不得简单以形象进度取代法律法规规定的预售许可条件。
办理材料:企业申请材料;《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料。
办理程序:向市住建局咨询申报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业科 13985656000
建议:“指导各地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适度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善“办理材料、办理程序”等相关内容。
支持对象:2.购房群众
具体政策:(1)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2)异地贷款放款到全国等政策。(3)进城落户农民补息贷款最高贷款额同步调整。(4)对高层次人才贷款提供政策支持。
办理资料:申请材料、贷款条件、套数认定等现行规定提供资料 ,我市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需借款申请人提供当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出具的相关证明。
办理程序: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 0851-28222401
(四十三)政策内容:通过新动能产业基金、新型工业化基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加大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力度。
支持对象:中小企业。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备案、可研报告、财务报表等。
办理程序:按照《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申报。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工业和能源局民营科 0851-27613248
(四十四)政策内容:争取我市已纳入国家规划的文星水库等重大水利基础设施早日开工建设。
支持对象:项目建设单位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项目建设的支撑资料。
办理程序:向市水务局咨询申报。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大型水库建设协调领导小组0851-28230317
(四十五)政策内容: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继续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争取国家支持实施防洪提升工程。
支持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办理程序:向市水务局申报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水务局管理防御科 0851-28921111
(四十六)政策内容: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争取纳入国家资金支持范围。
支持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办理程序:大坝安全鉴定报告。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水务局管理防御科 0851-28921111
(四十七)政策内容: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开展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试点。
支持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项目建设的支撑资料。
办理程序:按上级规划(计划)及时组织各地申报项目资金。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0851-27613417
市水务局计财科0851-2893197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科姜昌禄13087896156
(四十八)政策内容:指导各地在城市新区和开发区推行地下综合管廊模式,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建设一批地下管廊项目。
支持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项目建设的支撑资料
办理程序:按上级规划(计划)及时组织各地申报项目资金。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科姜昌禄13087896156
市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科0851-27613417
(四十九)政策内容:全面梳理民间投资可参与的“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
支持对象:民间法人或自然人。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项目查询人信息、申请查询“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的函。
办理程序:方式一、按照属地原则,可在各县、自治县、区(市)发展改革局,新蒲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局查询“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方式二、可在遵义市发展改革委查询“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发展改革委建设项目管理科0851-27613418
(五十)政策内容:加快推动纳入国家2022年重点推进的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两岔河、岩角塘等水库尽早获批,力争甘家沟水库年内开工建设。
支持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办理材料:项目可研或初设报告及相关专题批复。
办理程序:向市水务局申报。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水务局计财科0851-28931970
五、促消费政策措施(7条)
(五十一)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平台经济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支持对象:符合条件的平台经济用人单位。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申请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身份类证明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报酬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在银行设立基本账户信息等。
办理程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局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28662791。
(五十二)政策内容: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平台经济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支持对象:就业困难人员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申请表、劳动者的基本身份类证明及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在银行设立基本账户信息等。
办理程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局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28662791。
(五十三)政策内容:加大引进利用外资力度,健全完善重点外资项目库和外资企业需求库,建立外资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和重点外资企业服务机制。
支持对象:民营企业、外资企业。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项目基本情况及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办理程序:民间投资项目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进入重点项目库;通过外资企业服务管家制度,跟踪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落地。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发展改革委财金贸易科 0851-27613425
市商务局开发区和外资外贸科 0851-28232535
(五十四)政策内容: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支持对象:有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企业。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不需提供。
办理程序:不需办理,目前执行的负面清单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17年本)》,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按《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执行。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发展改革委建设项目管理科 0851-27613418
市商务局开发区和外资外贸科0851-28232535
(五十五)政策内容:推行外国人办理企业注册、税务服务、签证服务、外国专家服务涉外一站式政务服务模式,提供法律、海关、涉外金融等特色中介服务。
支持对象: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历、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聘用合同、申请人护照、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办理程序:全程网办,申请人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科技与大数据局 0851-27616564
(五十六)政策内容: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放宽进城限制。
支持对象:企业和个人。
办理时限:中长期
办理材料:按照通告执行,无需办理。
办理程序:目前,仅对中心城区遵义大道(遵义大道共青大道路口至东联络线路口之间道路)、东联络线、重庆路、复兴大道、人民路、沈阳路、温州路、银河路、共青大道(共青大道遵义大道路口至银河路路口之间道路)围合区域以内道路实施轻、微型货车每日7时至9时、 17时至19时禁止通行。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大队 13908528886
(五十七)政策内容: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支持对象:符合条件单位和个人。
办理时限: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材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车辆合格证书。
办理程序:1、贵州省电子税务局上自行申报纳税并勾选相应优惠政策即可享受税收优惠。2、办税厅税务窗口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13511816819
六、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措施(8条)
(五十八)政策内容:制定在招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的政策措施,引导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去投标担保。
支持对象:投标人
办理时限:长期
办理材料:1.办理电子投标保函,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提示填写、操作。2.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信用良好企业以企业承诺函形式代替投标保证金,按遵市发改(2021)21号文件精神,需提交投标承诺函,在工程建设领域已实际完成2件以上项目任务(完成1个标的任务即算1件)的投标人,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时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证明。3.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出具中小微企业承诺函。
办理程序:1.投标人可以在业务系统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直接开具电子投标保函,拟推出贵州交易通APP实行掌上办;2.信用良好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可以用企业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0851-27613428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51-28766820/28766821
(五十九)政策内容:贯彻减免房租的支持政策,分级分类指导国有企业和各地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租金。
支持对象: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办理时限:现在至12月31日
办理材料:提供和国有房屋的租约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减免对象提出申请,由出租企业审核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国资委业绩考核科0851-28219799
(六十)政策内容: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支持对象: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办理时限:现在至12月31日
办理材料:提供和国有房屋的租约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减免对象提出申请,由出租企业审核,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国资委业绩考核科0851-28219799
(六十一)政策内容: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业业绩的,可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支持对象:市属国有企业
办理时限:现在至12月31日
办理材料:提供减免材料
办理程序:直接向市国资委提出申请认定。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国资委业绩考核科0851-28219799
(六十二)政策内容: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国有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减免租金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支持对象: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办理时限:现在至12月31日
办理材料: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即享,资料留存备查
办理程序:向市国资委提出申请认定。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税务局18798044751
(六十三)政策内容:建立重点企业帮扶机制,帮助协调解决物流运输不
畅、供应商停产等问题。
支持对象:广大企业
办理时限: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
办理材料:无
办理程序:通过拨打12328反馈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18089622011 13765209825
(六十四)政策内容:全面落实全国货运司乘人员统一的通行证制度和“即采即走即追”制度。畅、供应商停产等问题。
支持对象:货运司乘人员
办理时限: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
办理材料:——
办理程序:在微信小程序“贵州省重要物资运输电子通行证”中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18089622011 13765209825
(六十五)政策内容:实施新晋国家A级物流企业奖补政策。
支持对象:2020年度及以后首次获得国家1A级至5A级物流企业资质证书,且注册地在贵州境内的物流企业。
办理时限:2022年6月7日后开始实行,奖补资金每年申报一次,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办理材料:企业申请报告及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企业经营收入的支撑材料,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估统一颁发的等级证书,近两年纳税情况,企业信用承诺书。
办理程序:企业向县级发展改革局申报,经市级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省发展改革委复审,复审结果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示后确定奖补名单,省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拨付资金。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发展改革委财金贸易科0851-27613425
七、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措施(2条)
(六十六)政策内容:及时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抓好作物茬口衔接,确保全年粮食种植面积920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234万吨以上。
支持对象:实际种粮农民(自有承包地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农民、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办理时限:立即实施
办理材料:入户核实、张榜公示的粮食种植台账
办理程序:由县级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补贴品种、补贴标准,乡镇组织开展粮食种植面积核实,经审核、公示,上报县级录入,通过一卡通兑现给种粮农户。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0851-27588025
(六十七)政策内容: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加快组织实施粮油单产提升行动,玉米单产由319公斤提升到328公斤、大豆单产由77公斤提升到80公斤,确保全年建成高标准农田50万亩。
支持对象:实际种粮农民(自有承包地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农民、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办理时限:立即实施
办理材料: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符合建设条件的企业,参加县级组织的招投标。
办理程序:市级审批高标准农田初步设计方案后,由县级组织完善招投标程序,并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0851-27588025
八、保基本民生政策(3条)
(六十八)政策内容: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支持对象:缴存企业及缴存人。
办理时限:现在至2022年12月底
办理材料:《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含企业补缴方案)原件1份、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决定缓缴的决议原件1份。
办理程序:到各地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科 0851-28687222
(六十九)政策内容:在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支持对象:缴存企业及缴存人。
办理时限:现在至2022年12月底
办理材料:《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含企业补缴方案)原件1份、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决定缓缴的决议原件1份。
办理程序:到各地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科 0851-28687223
(七十)政策内容: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支持对象:公积金缴存人。
办理时限:短期
办理材料:《无房证明》原件1份、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结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现场填写租房承诺书。
办理程序:到各地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科0851-2868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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